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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iguang9007一、房子首付款是男方父母出的离婚怎么办
若夫妇在婚姻期间父母已为其购买房产并支付首付款的离婚案件处理方法如下:
首先,若某一方父母实际支付了该房产的首付款,且该房产的所有权已经登记在这位子女的名下,同时由未出资的夫妻二人共同承担后续按揭还款责任,那么在面临离婚时,通常法院将会根据记录在案的法律规定,将这处房产判决归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这位持有者应有义务继续支付其余的房屋贷款。
其次,针对夫妻二人在婚姻期内共同还款所产生的本息以及因此带来的资产价值增长部分,通常都会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的一部份,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与分配。同样地,如果一方父母实际支付了房产的首付款,但房产的所有权已经登记在另一位子女的名下,在此情况下,除非拥有钱款的父母曾明确表示只赠送给产权登记的一方,或者夫妻二人之间存在其他特殊的协议约定,否则法院通常都会将此房产视为夫妻共有财产,产权登记并非其个人所有,非登记一方享有分割该房产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房子首付款什么时候交
购买房产的第一笔款项支付的最佳时机并未在法规中明文规定,然而在支付定金之前,务必核实开发商是否已取得了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在内的五项基本证书(即所谓“五证”),若是尚未完备,便意味着开发商在某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际,倘若某一方的父母出资支付了购房的首付款且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其子女的名下,然而后续的贷款则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在此种情况之下,一般的司法审判实践会判决该房产归属登记方所有,而登记方需要继续履行还贷义务。对于共同偿还贷款所产生的本金、利息以及增值部分,应当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需要进行合理的补偿与分配。如果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的名下,除非存在特殊的约定,否则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未登记方享有相应的分割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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